各院系、有关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结合我校关于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的推荐办法通知如下(推免接收章程另行通知):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言行受纪律处分情况(处分期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表现良好。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由学工部(处)审定。
2.学习成绩: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培养计划内课程无不及格,所学课程(包括政治、英语、体育以及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不得低于2.5。学习成绩由教务处审定,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学生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3.科研潜质: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良好的科学精神,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科研潜质由院系审定。
二、推免工作的组织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政策制定、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指标分配、推荐办法、接收办法。
3.各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系学生推荐及接收工作。
三、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 9月18日前:各学院确定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含组长、组成人员),确定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办法;并于18日下班前将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荐办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邮件发送至psyness@ustc.edu.cn)。
2. 9月19日-25日:各单位遴选推免生。各院系须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荐办法、实施方案。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招募工作。各学院在25日下班前将推免生汇总表纸质版统一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xcel原版需同时发至研招办psyness@ustc.edu.cn汇总)。
3. 9月27日-28日:教务处、学工部(处)、研究生院对推免生名单先后进行资格审核。28日截止全部审核。
4. 9月30日,校研招办将通过学校审核的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院主页“研招在线”统一公示。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0年9月14日
附件: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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